论会展的盈利性与公益性
会展的盈利性之于会展蕴藏无限商机,会展的公益性指一些文教、司法、政治类会展具有公益性的社会效益。
1.会展的盈利性
据有关数据显示,会展业利润率在25%左右,属于高收入、高盈利、前景广阔的朝阳产业,被喻为“无烟产业”。
1999年以来,香港每年参观展览的人数达407万人次,展览业本身收益为15亿港元,酒店业收益高达126亿港元,占第三产业总收入的59%,餐饮业收益635亿港元,参观展览的人士在香港的商店总消费达27亿港元,占零售业总收入的12%,云南昆明举办的“1999世界园艺博览会”期间接待游客1000万人次,同期云南省旅游总收入就达115亿元,同比增长44%,中国广交会长盛不衰,展位总是供不应求,一个标准摊位甚至卖出17万元的天价,来自上海旅游委的专家预测报告显示:2010年上海世博会参观人数将超过7000万人次,仅仅世博会门票、餐饮、旅游纪念品等的直接销售收入就将达到91亿元人民币,其中门票收入73亿元、餐饮收入9亿元人民币、饮料费收入4.5亿元人民币、纪念品销售额4.5亿元。
2.会展的公益性
政治宣传类展会有利于政令畅通,政通人和;司法展览有利于营造良好的治安秩序;文体类会展可以丰富人们业余生活,科教类会展可以提高全民素质,公益性的社会效益不可谓不大。
鉴于此,我国一些地方政府采取财政投入或财政补贴的形式,将建设会展中心作为一种公益性事业来办,将其建设成城市的标志性建筑物。
会展活动也是实施终生教育的大学校,从传播对象看,它面向全社会不同层次,不同性别、年龄、职业、文化水平、习俗的广大群众,进行广泛的社会教育,用展会形式进行社会宣传教育,目的性强,形式生动活泼,内容丰富多彩,宣传教育对象集中、广泛,通俗易懂,老少咸宜,影响力大,宣传社会效果好。